【盛沃释法】朋友圈卖烟花,当心“绽放”的是违法风险
2026-01-12 14:54:20
前言:新春将至,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的“商机”暗藏法律风险。近期多起案例显示,无证销售已致多人被拘,转发者亦需担责。本期文章将结合最新查处案例,为您厘清这条不可触碰的法律红线,提醒合规经营、平安过年。
多地警方查处多起微信销售烟花爆竹案:
上海青浦:2025年12月下旬,汤某未经许可通过微信群销售烟花爆竹150箱,涉案金额达16万元,目前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安徽淮南:李某在朋友圈销售“加特林”等热门烟花爆竹135箱,因无证经营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浙江武义:陈某某利用微信平台贩卖76件烟花爆竹,被警方查获后处以行政拘留。
这些案件并非孤例,2025年12月以来,上海、安徽、浙江等多地警方密集查处了一批通过微信朋友圈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案件,涉案人员均因未取得合法经营许可证而受到法律制裁。
经营许可制度不可逾越
● 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
● 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
卖家面临的法律风险
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转发者的连带责任
许多人不清楚的是,帮助转发销售信息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广告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为违法经营活动提供广告宣传服务的,可能被视为共同违法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